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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7日,廣州市規(guī)劃和自然資源局發(fā)布《廣州市2023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》。該供應計劃自印發(fā)之日起施行,跨年度執(zhí)行至下一年度計劃公布之日。
根據(jù)計劃,全市建設用地計劃供應總量3203公頃:其中住宅用地供應計劃901公頃,占計劃總量的28%,當中商品住宅用地549公頃,非商品住宅用地352公頃;商服用地供應計劃190公頃;工礦倉儲用地供應計劃851公頃;其他用地供應計劃1261公頃;另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。
從區(qū)域看,花都區(qū)1278公頃,占40%;白云區(qū)491公頃,占15%;南沙區(qū)411公頃,占13%;黃埔區(qū)322公頃,占10%;增城區(qū)280公頃,占9%;番禺區(qū)158公頃,占5%;從化區(qū)154公頃,占5%;荔灣區(qū)66公頃,占2%;天河區(qū)26公頃,占0.8%;海珠區(qū)17公頃,占0.5%;越秀區(qū)0.1公頃,占0.00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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